张家口简介:遗嘱一定要等到人死了后才能生效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3 23:11:15
如果定立遗嘱的人要求、同意,可不可以在他没死前,就执行遗嘱的内容。

  是的,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1.遗嘱是典型的死因法律行为,所以它以立遗嘱人的死亡为生效条件.
2.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是指死者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个人财产及有关的其他事物所做出的安排,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所以,遗嘱一定要等到人(立遗嘱人)死后才能生效.

应该不行啊 如果是那样就没有必要立遗嘱了啊 遗嘱只有在立遗嘱的人死了后才能执行啊

可以,不过那不是遗嘱。而是立遗嘱的那个人,行使自己的处分权!

当然不可以。
遗嘱在法律上的定义就是立遗嘱人生前订立,在其死后执行的,否则就不是遗嘱了,是赠与或者别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