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学区苗苗班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由哪些类型的武装力量组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19 08:1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由哪些类型的武装力量组成?

简单来说三部分: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3、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民兵组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经过1985年以来的三次大规模裁军,目前的总员额保持在230万以内。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其中,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包括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中央军委通过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对全军实施作战指挥和建设领导。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人员为基础,按规定体制编制组成的部队。预备役部队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平时归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建制领导,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或单独遂行作战任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组建于1982年,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还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武警部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战时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武警部队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
  中国民兵
  中国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任务,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作战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军队逐步发展成为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的国家武装力量。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军队院校和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组成。

陆军部队依任务和装备区分,主要由步兵、装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种组成,陆军部队的组织体制一般按照军(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进行编制。

海军部队按舰队、海军基地、水警区编组。人民海军下辖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和北海舰队,海军基地通常隶属于舰队,下辖水警区和舰艇部队等。人民海军按照装备和担负的作战任务,可分为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队等。

空军部队的组织序列由军区空军、(军)师、团(场站)、大队编成。人民空军根据武器装备和担负的任务,主要分为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空降兵、雷达兵等兵种。

第二炮兵部队又称战略导弹部队,是装备地地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执行战略核反击任务的部队,直属中央军委领导。

军队院校按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承担的教育科研专业,可分为军委、总部、军区和各军种、兵种所属的院校。

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包括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各研究院所以及各类国防科学技术试验基地。

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统一的编制为战时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而组建起来的部队。其师团已纳入军队建制序列,授有番号、军旗。预备役部队平时隶属省军区,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1982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83年4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在北京成立,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实施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武警部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基本使命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党政领导机关、国家的重要目标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总部、总队和支队三级领导机关。武警部队以内卫部队为主体,包括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以及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双双重领导的部队(水电部队、交通部队、黄金部队、森林部队)。

3、民兵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