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有哪些专科学校:怎么才能认为是强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4 01:47:37

犯罪的主体:行为人为自然人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强奸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违背犯罪对象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
客观方面:1、强奸的危害行为是行为人以积极的行为实施的为我国刑法禁止的行为.
2、危害结果造成了对犯罪对象的人身伤害。
3、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保护的妇女的人身权利。
犯罪对象:妇女

违背妇女的意愿而实施的性行为。对未满14周岁的幼女无论其是否愿意实施的性行为。

在受害人的非志愿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强奸哦,呵呵

强迫的和受害者发生了性关系 对方不愿意 这就属于强奸了

未经一方同意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也是犯法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