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丁家小姐:我朋友在帮别人捎东西时受伤,被帮助人是否承担医疗费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5 05:35:29
A和B在同一单位,B托A在其家附近的超市买东西,A到家后就赶往超市,不料却因自己不慎在途中摔伤,发生了一部分医疗费,请问B是否有赔偿责任?

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不是赔偿责任。
注意你这种情况我认为可以被认为是帮工行为而非基于委托关系
因为后者在法律构成上相对要求较严格
这种帮工行为得到帮助而获益的被帮工人也就是B可以在他获益的范围内对A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因此在你所说的情况下。B是有一定的补偿义务的,但现实情况是代为购物可能在获益认定上较为困难。
如果医疗费用不高,那么实际建议你就自己承担了,因为还得考虑到诉讼的成本
如果数额比较巨大。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官按照法理应该是要判决或者基于调解要求对方承担适当的费用的,当然主要的损失还是自己承担。

当然是不能的啦.

民法里面写得很清楚,自己翻吧.

不能

专业回答:
没有责任!

他自己不是也去买东西吗?
别人只是要帮忙捎
别人要求他捎的东西不利于他行走吗?
如果是,可以起诉要求赔偿!